今后,在用机动车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,将面临200元罚款,甚至是限行、禁行。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《合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公众征集意见,市民可于1月31日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,条例除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外,还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防治,包括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、材料装卸机械、机场地勤设备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、机动车检验、维修机构还将纳入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。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排放检验、维修中弄虚作假的,将被纳入失信名单。
征求意见稿提出,我市实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。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等行为,将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以2万元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处以5万元罚款。
原标题:明确!合肥即将严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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