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3日,记者从安徽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近期,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调味品、保健食品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335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,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1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,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、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等问题。
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的有: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花生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。
涉及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问题的有: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(生产日期:2020/4/6),氨基酸态氮(以氮计)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(生产日期:2019/9/16),氨基酸态氮(以氮计)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、六安、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。详情点击(合肥在线记者 王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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