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家住合肥加侨乐湖公馆小区公寓楼的住户给我们打来电话说,他们小区的物业,突然要向他们收取公共能耗费,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物业突然要收公共能耗费
3月7号,记者来到位于合肥市繁华大道上的加侨乐湖公馆B栋时,发现在不少住户的门上,贴着小区物业发来的公共能耗费催缴通知单。在其中一位业主收到的公共能耗费催缴单上记者看到,这户业主的房屋面积是40.64平米,从去年11月份开始,到今年2月份,4个月下来累积的公共能耗费达到了139.2元。
业主表示,他们就不知道为什么要收这个能耗费,以前从来没有收过。
加侨乐湖公馆的A栋和B栋,是两栋商住楼。业主们告诉记者,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,可能跟这两栋商住楼的电价变动有关。之前的电费要高一些,一块零九分一度。
在这栋商住楼的一楼,记者看到,物业贴出的“商业电价调整的通知”中说,根据相关政策,目前这两栋商住楼的电价将调整为每度0.7503元。通知中解释,公共能耗费用,就是公共区域的能源费用,包括公共照明费用、消防监控和其他弱电设备费用、电梯运行和二次加压等设备运行能耗费用,以及变配电设备运行的损耗费用。
业主说,在降电价以后收取,很明显,因为国家降电价了,物业没办法,必须得降,但是钱又不够了,就只能在业主身上赚。
这两栋商住楼的住户,用电目前只能到物业那里去缴费。
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伍文杰介绍,这种缴费就是说,供电局给这个供电主体(物业)只有一块大表,物业再对小面的各个终端用户有各自的小表,也就是说供电局收物业的电费、然后物业再代收代缴下面终端用户的相关电费。
因为觉得公共能耗费收取得不合理,很多业主都没有交,因此小区物业也在住户们的电费充值上做出了限制。
业主说,如果不交公共能耗费,一次性只给交50块钱的电费,如果冬天家里电器多,一晚上就用完了,这样频繁的让业主去充电,没有更多的时间,业主只有妥协。
为了验证业主们的说法,当天上午,记者也跟随业主来到小区物业进行交电费,发现情况确实如此。
业主:你给我充电费,能耗费我不交。
物业人员:我给你先充50
业主:为什么要充50,我要充300。
物业:充300充不了。
业主:为什么充不了。
物业:因为这么多公共能耗费,不可能让物业来出。
业主:一次充50,就是说我过一会还可以再来充是吧
物业:一天只能充50,你也不能讲过一会就来
业主:那我夜里断电了怎么办,你们晚上也不能充
物业:你和我讲这些没有用,你讲公共能耗费大家都不交,这个公区的能耗费用,物业付不起。
公共能耗费收得合理吗?
合肥加侨乐湖公馆物业,突然要对两栋商住楼上的住户收取公共能耗费,那么,这个公共能耗费收的到底合理不合理呢?
在合肥加侨乐湖公馆B栋一楼大厅里,记者看到,小区物业张贴了很多关于电价调整的政府文件,并对楼上每家住户公共能耗费的收取,进行了收费公示。3月9号,记者先后到合肥市经开区管委会经贸局、建设发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咨询,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经过多部门的沟通和会商,他们认为这个小区收取公共能耗费的做法没有问题。
伍文杰表示,经过前期的核查,他们也跟发改部门,区里面是经贸部门,进行了沟通,他们共同认为这个加侨物业他收的相关费用是没有什么问题的。
伍文杰告诉记者,这个小区物业对商住楼住户收取公共能耗费,确实跟电价变动有关。2021年10月之前,根据《皖发改价格【2019】652号》文,计算终端用户电费时,按照政府公布的目录电价计算,相关共用设施用电、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,可通过电量分摊或通过租金、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。
伍文杰表示,也就是说以前的公摊、电损之类的,可以在电费里直接分摊。
伍文杰说,像加侨乐湖公馆B栋等住户,都属于非电网直接供电的终端用户,根据2021年下半年先后引发的《皖发改价格【2021】425号》文和《皖发改价格函【2021】372号》文,对于非电网直接供电的终端用户,电费收取时,应按照电压等级对应的目录电价收取电费,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。文件中还特别强调,物业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等产生的电费,不得通过电费的形式向终端用户分摊。
伍文杰说,也就是从这个文件开始,公摊就不能在电费里面收取了。
记者注意到,在2019年11月开始施行的《合肥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》中规定,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包含的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供水、供电等公共能耗费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向业主分摊。
伍文杰告诉记者,这个是讲普通住宅小区的,通常的居民住宅,加侨乐湖公馆A、B两栋,它是商住楼,商住楼不在这个范围之内,普通住宅小区它的物业费是政府指导价,商住楼是实行市场调节价,双方通过合同约定。
在业主们给记者出示的小区物业服务公约里,记者看到,根据物业服务约定:物业费里不包含公共能耗费用,公共能耗费用根据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,与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收取。3月7号,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,但对方以没有预约为由,婉拒了记者的采访。
业主说,在物业服务合同上有讲物业费不包含公共能耗费,应该有这样的一个交房合同,交房的时候,那属于强制性的,必须签,签过了,才可以拿钥匙。
伍文杰表示,现在收取了公共能耗费,是以之前的物业服务进行约定的,收取的标准是每月根据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电费支出,减去收取所有终端用户的电费之和,这个终端用户,包含了物业自己用的相关电费,然后差额,根据相关的终端用户的总居住面积,然后测出来,他们应该缴的公共能耗费的标准,来保持总收支的平衡。
对于小区物业对不缴纳公共能耗费的住户采取的限制措施,伍文杰是这么说的:这个是一定的限制措施,督促他们缴纳相关费用,我们认为这个方式并没有直接让他们断电什么的,这只是一定的限制措施,毕竟他这个是双方的,这样互相有个约束,才能共同把这个事情做好。
下一步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将督促这家小区物业和这两栋商住楼的住户加强沟通。
希望物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,尽量减少公共能耗。另外要耐心向用户解释,避免误会引起矛盾。
查看更多 网友热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