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起违反防疫规定行为的处罚通报
近日,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对2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进行处置。庐阳公安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罚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4月17日,洪某某进入中菜市时不配合防疫人员扫码,强行进入并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。4月20日,洪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处罚。
4月17日,闫某某擅自将其经营的足浴店对外营业,导致多人聚集。4月21日,闫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命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。
合肥市庐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2年4月23日
原标题:关于对2起违反防疫规定行为的 处罚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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